医疗费用报销
医疗费用报销分为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:一年度内门、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(含个人帐户)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%。一年度内门、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(含个人帐户)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%;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80%。门诊和急诊费用,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。 住院费用报销: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300元,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均为650元。一次住院周期为90天。农民工按照1%缴纳医疗保险,只享受住院保险。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,其中: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;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。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(单位:元)起付线至3万元 在职和退休分别可以报销: 90% 94% 87% 92.2% 85% 91% ;3万元至4万元 在职和退休分别可以报销:95% 97% 92% 95.2% 90% 94%; 4万元以上至10万元 在职和退休分别可以报销: 97% 98.2% 97% 98.2% 95% 97% ;在职职工大额互助基金支付为85% ,退休职工支付90%。